音乐艺术导论(三十三)

2023-02-28 11:54:44      点击:

    不论是怎样的情况,从它所引起的技术问题还是值得我们考查一番的。因为这样,可以使我们用最简单的话把它说明了。假设我们讨论的情形是不多于两个调,此处所发生的困难并不是在于如何改变,只是矛盾的增强,部数越多情形月厉害。用这种方法所写作的最简单的乐曲,在使用上可以是二部创意曲,由两个旋律部分组成,每一个都有它各自不同的调。如此,破坏了一致性当然是明显的。但两部不论何处并不一定在和声上有着极端强烈的抵触。这种结果的形成与其说是粗糙不协和,还不如说是产生了一种混乱。在情形更为复杂的作品情况自然又有不同。

    每一部都要用适当的和弦去拌和它自己的曲调。这种和声的表现可能是一些朴素的和弦,或和声音型,或一些比较近于对位形式的织体。不过无论是哪一种的变化,都必然引起一种或多或少的但确实的不协和。这样听觉很快的就会疲倦了。这是从理论上的推断,实际上多调的结合使用,在现在一些音乐家中,像斯特拉文斯基、米约、兴德米特等等曾经是时常使用的。如果有人有这种兴趣而又不怕小小的麻烦,可以由自己去考查一番。无论如何,他的兴趣的新奇感必定会迅速的过去而逐步减低。实际的问题是多调音乐是否成为一种有价值的,永久性的方法,是否能为一般人所接受,就我个人来说,经过一段长时期的接触,我做出的结论是不可能。形成我这种结论的道理就是上述的那些原因。也许有人不同意我的说法,只有时间可以指出哪一种观点是正确的。

    第四节    无调音乐

    像多调音乐一样,无调音乐一般惯用的含义是很局限的和很细密的。不像从实际字义上看的那般笼统。它并非指一篇乐曲没有固定的主调,或重要乐段的调性含混模糊。它的发生是由于一种明确的音阶构成理论,从这种理论中推论到一种全然独创的乐曲创作方法,以求忠实的符合与这理论上的结论。这理论待测要点大概是如此:

    音阶包含有十二个半音,它们广义的说价值是相等的。以前彼此间所存在的关系全盘予以否定,没有主音,属音,和其他一切;任何一个音和其他的都是平等一样的,任何一个音可以在任何乐句的地方和任何其他音并置。和声也是由这种音阶的音组合而成。因此和声也必须依照这平等主义的精神去处理。音和音既然都是一样,音程和音程自然也不再有什么分别,由音程构成的和弦当然更不会是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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