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调的理论与实践(八)

2019-04-10 09:41:43      点击:

    2.从两调音阶音的同异来看,则有调号差别,和弦中结构的差别。调号差的多则和弦差别愈多。

    3.从两调的和弦功能关系来看,则可比较主和弦之间关系,主和弦与其他调的某些和弦之间关系。(例如主和弦等于其他调的IV级和弦,V级和弦或III级和弦等等)。或比较属和弦与其他调的和弦关系。

    在我们的创作中,又有民族调式的特殊问题。例如说C宫、C徵、C商、C羽、C角都是同名的调关系。(即同主音的调关系。)这些都是近关系调。这样可以证明四个调号之内差别可以是近关系调。

    孤立的说远和近,是不全面也不科学。只有提出特定条件,情况或角度出发,进行区分。才比较准确。也才可以指导创作,分析理解作品。

    不过仅从音阶的角度来看,两调之间共同音愈多,愈觉得相近,反之则相远。若两调自然音级之间没有共同和弦看,则应当属于最远的。(例如C大与升C大调),(但是C大调与升C大调的主音之差一个小二度,而从音程“距离”来说,则是最近关系,这不是很有趣的现象吗?

    自然,从调号之差少的近关系调的过渡比较自然平稳,而向调号之差多的远关系调的过渡则感色彩新异,有时甚至是突然的。

    总的来说,调关系的本质,第一是功能(动力的程度).第二是色彩(明暗的区别)。

    此外,应当知道,色彩变化之中也内含动力因素。如大小调和大小三和弦之间的改变也含有一定功能性。功能的改变也有色彩的表现。如I大和弦进为V大和弦时也有一定的色彩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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