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调的理论与实践(三)

2019-02-27 08:56:50      点击:

    从和声角度来看,新调的建立,主要是选用属于明确新调功能的和声序列,其中某一个和弦要有明确新调的作用,这一和弦应当称之为(转入新调)的关键和弦。(例如常见的V,或VII7)。

    在普通情况下,在这个关键和弦之前,可能有一个和弦,是新调和旧调(原调)所共有的和弦。这称为共同和弦,枢纽和弦或中介和弦。在一般教科书总是要从这个和弦来区分转调的种类。

    一般的讲法说,通过共同和弦----中介的自然和弦或变音和弦,(包括副属和弦、渗透性和弦、增减和弦)等音关系等作为媒介,引出新调的重要的功能和声进行(序列),如“IV、V、I”或“V7、I”从而确立新调。从实际角度看,有效的方法,应是选择合适的“地方”来安排关键的转调和弦。通常它的前面一个就是一个共同和弦。如果我们先选好一个共同和弦,仅仅如此并不能解决进入到一个新调的问题。

    和声的转调可能是逐步进行的。如远关系调,(此处远关系是指新、旧调之间所差调号较多的调关系。)所用连续转调而逐渐增加升号或降号的步骤。也可能是直接进入新调。

    多声部音乐作品中,有时旋律保持在原调(即未显示出转调或换调的形态)。而和声却运用了转调或换调的手法。是音乐具有新调的意义,但在大多数情况,转调往往是旋律与和声结合在一起而发挥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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