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音乐(三十五)

2018-11-06 10:37:55      点击:

    本组民族居住的地区从东到西连城一片,东起乌苏里江畔,西到帕米尔高原,北临中苏、中蒙国境线,南部东段以松花江和汉族地区相连,中段为长城,西段从天山山脉和中亚绿洲组民族居住区为邻。这里草原辽阔,水草丰美,森林茂密,河、湖甚多,适于放牧及渔猎。属于本组的民族在历史上多从事渔猎,后大多转入游牧,目前虽有一些民族转入农业,但渔猎河畜牧业仍在经济生活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本组中的许多民族被称为马背上的民族。从体质上来看,本组诸民大都属于蒙古人种北支,哈萨克族河柯尔克孜族种一些人属于与欧洲人混杂二形成的南西伯利亚类型。他们的语言都属于阿尔泰语系,在族源上分别和我国古代北方民族匈奴、东胡、鲜卑、突厥、契丹、肃慎、女真等阿尔泰语系民族有关。各民族在历史上都信仰过萨满教、萨满教及其音乐对各民族的音乐观及民间音乐有着深远的影响。

    属于本组的各民族都有民歌、歌舞和器乐三类民间音乐体裁。其中有些民族有用本民族语言演唱的说唱形式(如蒙古族的“乌力格尔”、“好来宝”、锡伯族的“念说”、赫哲族的“伊玛堪”等),另一些民族则有近似说唱形式的叙事歌(如达斡尔族的“乌春”、柯尔克孜族的“玛纳斯”),勇士歌是叙事歌的主要体裁。除锡伯族的“罕杜春”有时用锡伯语演唱外,所有其他民族都没有用本民族语言演唱的戏曲形式。按照传统的分类概念,民歌的体裁一般用节奏、节拍为划分类别的标准,如蒙古族分“长调”“短调”,鄂温克族分“长调扎恩达拉尕”、“短调扎恩达拉尕”等。“长调”为散板或节奏自由,“短调”为有板、节奏齐整。民族乐器以便于马上携带的、轻便的抱弹乐器、吹奏乐器及拉奏乐器为主,器乐去多为独奏形式,合奏形式不甚发达。民间歌舞以跳乐和踏歌为主要体裁,舞蹈动作多模拟动物或再现人骑在马上的姿态。鼓舞则常在宗教活动--萨满跳神种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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