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心理学简论(十七)

2020-01-07 17:49:30      点击:

    测验的“时间的过程”包括:一、横向测项:乐汇构造、动机连锁、乐型、分句。二、纵向测项:织体抽象、动机合成、音色合成。测验的“非时间的过程”包括:一、终止式:旋律的分句落音、和声的终止。二、主题发展:严格模仿、自由模仿、多声部音乐的声部识别及分句、和声织体的变形等。赛瑞芬的测验项目给人一种力图包罗曲式学和作品分析学全部内容的印象。与过去音乐认知研究的内容相比,她的测验项目的确较全面地反映和概括了自然状态下音乐的真实面貌。同这些测验项目项目相对应的被试认知反映,当然就远远超过了早期音乐心理学研究中被试的简单心里反应的水平,达到了高度抽象概括的思维水平。比如,和声织体变形测项要求被试在聆听熟悉了一段分解和弦式的弦连接后,再从两段和弦连接序列中找到与前一段分解和弦进行相似的片段。这后两个片段中,一个同分解和弦片段的功能相同,另一个则不同,但后两个片段的织体又是相同的。这种测项要求被试具备很高的和声概括思维水平。

    赛瑞芬的被试按5岁、8岁、10岁、11岁和成人分组,同时设立由铃木小提琴学校学生组成的对比组,以求对比训练队发展的影响。训练组被试的最高水平,能演奏10至30首类似加伏特之类的小品,最低水平能拉响几句音乐片段,年龄从4岁到11岁不等。

    赛瑞芬的主要研究结果和结论如下:音乐认知发展基本上与年龄的增长成正比,这一发展过程在8岁后的两三年中有一种明显的飞跃。训练组与非训练组间没有显著的差异。赛瑞芬由此得出结论:音乐认知是一种普遍获得的现象。她提出,音乐认知根本不是由环境和遗传得来的心理特质,也不是靠狭义的学习得到的。她甚至不用习的一词,而坚持“普遍获得”:“音乐认知是正常认知发展和日常音乐经验的结果”。在解释不通年龄阶段的被试的差异时,赛瑞芬提出,这种差异只表明儿童与成人音乐认知特点上的不同,但不能由于儿童在测试中表现欠佳而得出他们音乐认知无能的结论。

    儿童音乐认知发展研究最现实的意义,是指导音乐教育。它使音乐教育者能够站在儿童的立场看问题。比如,以上两种研究关于低领儿童不能进行音乐概念的守恒或不能认识音乐中结构的各种联系的结论果真正确,而且训练也不能加速这种发展的话,在音乐教育中对这一年龄阶段的有关音乐结构的概念的教学便是徒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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